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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我去那花花世界

带我去那花花世界

周瑷玛 2012-03-20
这个世界如此复杂与微妙,用任何单一的方式去体验都是对它的一种亵渎。

    我花了两个月读了又读苗炜的《让我去那花花世界》,实在喜欢,忍不住偷了半截题目,当然偷不来的是他那种文化中带点闷骚的笔触,旅行间带着自我沉吟的随性。现实生活里,大概鲜有人能一时兴起伦敦喂鸽子,但“卖了自家的地去看别人的房”这样的冲动总是生理性地存在着,所以花花世界是个老少咸宜的童话。

    我得承认,那些没让我少掏银子的美轮美奂的旅行书怂恿我去了太多童话破灭的地方。天知道我蹲在沙漠里看着那座毫无透视感的斯芬克斯像心里有多憋屈,天知道我仰望着几成涓涓溪流的黄果树瀑布鼻孔直冒青烟,天又知道我杵在一块只有五百年历史的黑金部落酋长坟地里被一群大惊小怪的金发碧眼包围时心情有多么复杂,每当这个时候我都很想双手一摊,特豪气地说:“咱中国的西安建市五百周年的时候,周幽王正在烽火戏诸侯。”

    旅行总有糟糕的抑或美妙的插曲。“矫情”如苗炜会说“一次美妙的旅行让他感到更加空虚”,而我是个更加糟糕的游记作者,我善于将糟糕变得更加糟糕,把美妙变得不那么美妙。我实在熬不住自己的良心去拼命渲染一座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城市,也实在无法拿捏着将自己伪装成很有腔调的文艺小青年。我这种被批判为文字硬朗思维涣散的粗神经,美妙的旅行固然可喜,糟糕的片段也没多见得扫了我的兴。

    我还是不可抑制地想出门,倒不是一定为了羡慕和信仰,我就是纯粹地好奇另一种生活罢了。我大概从来没觉得自己生活的城市是多么地不宜居,也不曾幻想过异国他乡便一定美若天堂。每一处光鲜的地方背后都藏着旅行者无法承受的生活之重,也只不过走马观花看两眼,何必急吼吼地就哀怨“一见杨过误终身”呢。

    若干年前,我坐在阿斯旺尼罗河上的三桅帆船里和一位来学跳肚皮舞的中科院研究员小姐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边上是一群词不达意的韩国人,矮小的努比亚人帆船教练想坐地起价,一船人临时组成合议庭否决了提案,教练很不满地扯着风帆带着我们漂向崖边红砖白线条的索菲特酒店,有气无力地随便一指说:喏,那就是阿加莎写《尼罗河上的惨案》时住过的房间,我们甚至来不及看清楚风帆便荡向了水流的深处。这段下午很快便过去了,曾经坐在一条船上的人也都四散各方,甚至来不及收拾旧照片,埃及却都已经变了样。

    直到今天,我仍然会时不时想起那间叫做“酸豆角”的小旅馆。它就在清迈老城中央的街上,明明是最热闹的一条街,却还要拐过好几个“之”字巷才能摸到大门,踏进这扇门,喧嚣仿佛便是另一个世界的事了。嫩黄的鸡蛋花漂在蔚蓝的泳池上,红砖砌成的窄道划过翠绿的草地引着通向每座隐蔽的木制院落,成熟的酸豆角落了一地。每一天我都背着包穿过幽静的竹林和长得非常像小沈阳的前台男孩道声早安,便迷失在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宗教建筑中。在双龙寺里我遇到了刘青云夫妇,他看到我的相机,以为我是狗仔,狠狠地瞪了我一眼。

    每次我结束一天的劳累跟条死狗似的回到“酸豆角”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位年近半百的法国人躺在泳池边的躺椅上安静地阅读。其实我出去的时候他便是这种姿势,除了偶尔下水降温,大多数的时候他都在树荫下看书。“小沈阳”说“老头已经住了一个月”。我看了他一眼,他也回望了我一眼,微微一点头,我继续导照片,他继续看书。

    我想我哪一天看够了玩累了,我也会像这个老头一样,找一间清净的旅馆,或者避世的度假村,又或者驶向地平线的邮轮,消失个十天半把个月的,自己怎么高兴怎么来。那个时候我大概已经不需要为了证明自己像祥林嫂一般地唠叨自己的履历,或许也不用惦记着今天明天后天都是截稿日,甚至都不再事无巨细地拍照做纪念。我只是坐在躺椅上,静静地阅读,看着偶尔经过的长枪短炮,偶尔会想“我也曾经是那样”。

    又或者我甚至都不愿意出门,成了宅族大军的一员。我只是不断重温,温习老照片,温习旧电影,回忆占据了生命的大部分。我每天清晨裹着睡衣顶着邋遢蓬松的头发拖着棉布拖鞋到楼下拿报纸,然后蜷在巨大得能将人包裹住的沙发里,看别人为我写的书,写我为别人写的字。

    我不能笃定哪一种方式更好,但我相信,这个世界如此复杂与微妙,用任何单一的方式去体验都是对它的一种亵渎。“滴答”一声之后的下一秒总是难以捉摸,有些人选择在等待中等待,有些人选择在前进中等待。这不是一个值得讨论的问题,所以当下一次再看到把旅游鼓吹成圣灵而你不出门就一定是朽木难成器的时候,还是笑一笑让它过去吧。能说出这样话的人,大概也没明白什么才是旅行的意义。难道,我就不能坐在家里遥想那里,让心去旅行吗?

    本文作者周瑷玛,财富中文网特约撰稿人,英国威斯敏斯特大学翻译硕士,香港城市大学研究社会学,聊生活聊社会,也聊美食聊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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