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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发布——互联网法律机构增速放缓,融资情况好转

《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发布——互联网法律机构增速放缓,融资情况好转

财富中文网 2018-01-29
自2014年开始,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进入上升阶段,至2016年达到高峰(该年上线数104),2017年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数量有明显回落,跑马圈地各占山头的高峰已经过去。

2018年1月29日,京都律师事务所携手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研究中心、法律培训服务机构iCourt及知名法律新媒体律新社特别召开《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发布会,以行业内共计 251个互联网法律机构作为样本,着重分析模式创新与技术革命带给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变化,并对未来“互联网 + 法律”变革和发展的可能性方向进行预测。这已是京都律师事务所第二次发布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

一、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行业新特点

(一)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增速放缓,服务领域更细分

自2014年开始,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进入上升阶段,至2016年达到高峰(该年上线数104),2017年互联网法律机构上线数量有明显回落,跑马圈地各占山头的高峰已经过去。

与此相对,新互联网法律企业中呈现了与之前不同的特点。新企业鲜有试图建立行业巨无霸的野心,而更多针对的是新的细分领域。如小纽美国法律咨询,针对的是美国移民等法律问题咨询。律驾宝针对交通事故提供家庭法律服务。同时,许多新互联网法律机构有强大的合作伙伴为其发展提供资源。如法家云,在其上线伊始,就有“阿里系”的支付宝和钉钉作为其入口,还有两家律师事务所的背景,着实不一般。

其成因可能是互联网法律的创业市场已经到了转折点,各个领域的先行者已经建立了其领先优势,对于后来者构成了壁垒。所以新玩家若非另辟蹊径,或是拥有强大的资源作为支撑,很难在牌桌上拥有一席之地。

(二)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融资情况好转

图二:互联网法律机构融资情况对比图
 
 
2016年8月前调研的互联网法律机构涉及的互联网法律运营主体为129家,其中23家获得融资,占比为18%。本次调研的互联网法律机构涉及的运营主体共计239家,其中57家获得融资,占比25%,有所上升。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机构除了在融资比例上增长外,融资金额也大幅度增加,千万、亿级的融资已屡见不鲜。

(三)公检法等“国家队”入场“互联网法律”

2017年3月,最高法院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报告及2017年工作重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法院信息化基本术语》等文件,加速将新的信息科技用于法庭审判过程中。

2017年6月,最高检印发《检察大数据行动指南(2017-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将统筹推进大数据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将依托大数据及智能语音等前沿科技,统筹利用以司法办案数据为核心的检察数据资源,建立检察大数据总体架构,营造大数据应用良好生态,打造“智慧检务”。

而相对的,为公检法服务的一批互联网法律企业应运而生,它们通常在大数据和智能语音等领域,提供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为检察官和法官书写文书,为定罪量刑提供数据和模板的辅助支持,同时推进大数据语音识别技术应用,在庭审合议庭评议等活动中全程同步记录。

而相对于其他面向当事人或律师的互联网法律机构,这些为检察院和法院服务的互联网法律机构可以接触到大量有效的数据。同时,因公检法机关资金充足,有足够的付费意愿,其盈利模式熟悉而稳健。

二、未来互联网 + 法律行业发展新趋势

《2017年度互联网法律服务行业调研报告》指出,变化及创新已成为互联网法律机构存续及发展的必要条件,从现存较为成功的互联网法律机构中,总结了以下互联网法律机构进一步发展的几个趋势,或可为尝试。

(一)服务领域进一步细分

伴随着互联网法律机构对于法律服务各细分领域的跑马圈地,互联网法律机构面对着一片红海,越发地难以找到切入市场的突破点。这种情况推动了法律服务的进一步细分。自 2016 年 8 月以来,新设立的互联网法律机构几乎没有综合性的电商平台,大多数均将自己的服务定位在法律服务垂直领域的进一步细分上,以期实现以有限的资源将某一法律服务内容做到极致,并以此来抢占市场。

(二)“互联网 + 法律”覆盖范围扩大

以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推出的“法信”为例,其服务的对象起初为广大的司法人员,其后扩展到面向社会公众。又如我国许多法院运用互联网进行庭审,运用人工智能记录开庭笔录,甚至筹备组建第一家互联网法庭。

政府的参与对于“互联网 + 法律”的影响仅仅是个开端,政府作为服务提供者所带来的技术及政策支持,作为服务需求者所带来的用户市场,以及作为合作方所带来的服务模式创新将引起涟漪效应,在条件具备时终将引起“互联网 + 法律”覆盖范围在我国社会各领域的进一步扩张。

(三)技术驱动之路从“大数据”走到“人工智能”

目前所谓“人工智能”互联网法律产品多集中在人工智能审合同领域。就其试用情况而言,虽然已经能够做到秒速审合同或生成合同,但往往存在很多错漏,需要客户再次审核,其智能程度实在堪忧。

“互联网 + 法律”领域的人工智能离我们还很远。现阶段“互联网 + 法律”领域的最新技术驱动还是“大数据”技术,但不可否认的是,人工智能是“互联网+”领域必然会迈入的发展阶段。前述的互联网法律产品对于将人工智能的概念引入“互联网+法律”领域可谓功不可没。

此外,报告还总结了互联网法律机构的地域分布、媒体平台,对过去一年中互联网法律产业的变化、以及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对互联网法律行业的影响进行了分析。互联网法律服务机构正在变革的道路上不断前进,“互联网+法律”的变革趋势已经初步呈现,在模式创新以及技术变革的推动下,这条路似乎已有一点明确的方向。虽然到目前为止,仍然没有看到哪一个机构处于完全的优势地位,但这正意味着“互联网+法律”领域机会无限,让我们继续期待互联网法律机构的颠覆性创新与变革。

获取完整版报告请点击:

http://www.king-capital.com/magazine/magazine_network.html

(财富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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