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忘己之人入于天

忘己之人入于天

财富中文网 2016-08-23
对人来说,要达到物我两忘,首先需要一个好的环境

《财富》(中文版)--另外,无论是相忘于江湖还是相忘于道术,这种“相忘”都是自然本性的必然要求和结果,是堪称“逍遥”的生命境界《庄子·天地》:“有治在人,忘乎物,忘乎天,其名为忘己。忘己之人,是之谓入于天。”治理应该是人顺应自然的活动。郭象在注解《天地》这一段时说:“人之所不能忘者,己也,己犹忘之,又奚识哉!斯乃不识不知而冥于自然。”

物因己而显,忘己即同时忘物;仅仅忘物还不够,要连天地也不识了,最后才能达到“入于天”的境地:无论为物、为天、为己,均付之一忘。

《庄子·大宗师》:“鱼相忘乎江湖,人相忘乎道术。”鱼游于江湖之中就忘记一切而悠悠哉哉,人游于大道之中就忘了一切而逍遥自适。人和鱼一样,要达到物我两忘,首先需要一个好的环境。而无论是鱼还是人,无论是相忘于江湖还是相忘于道术,这种“相忘”都是自然本性的必然要求和结果,是堪称“逍遥”的生命境界。

庄子的“道术”得自于老子。他说:“鱼相造乎水,人相造乎道”,以“水”喻道,明显可见老子的影子—“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老子》第8章)鱼在深水才知道彼此是不是悠游自在,人在大道中才知道彼此是不是适性自得。

《大宗师》和《天运》有两段相似的文字,正好是“相忘”的反证:“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随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这两段话都是说,鱼在水源干涸濒临死亡的时候,互相以呵气和唾液维持彼此的生命。相濡以沫固然使人感动,但对于鱼来说,它是在其天性所依赖的环境遭到破坏时不得已的反应,这种反应违背天性,是一种相对于自然天性而言不应出现的、不合天道的状态。“相忘”才是合天道的。

谈到“人相造乎道”,叶秀山先生指出,《老子》第三章所说“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 …”不一定含有通常“愚民”的意思在内,而是说,圣人之治,正是要治下百姓人人都像圣人自己那样,“虚心”、“纳物”、“弱志”、“得道”,从而成就“人相造乎道”的世界。

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忘己”与“得道”之间的密切关系。庄子“纪冫子养斗鸡”的寓言将这种关系刻画得淋漓尽致:“纪冫子为王养斗鸡。十日而问:‘鸡已乎?’曰:‘未也,方虚濠而恃气。’十日又问,曰:‘未也,犹应向景(影)。’十日又问,曰:‘未也,犹疾视而盛气。’十日又问,曰:‘几矣,鸡虽有鸣者,已无变矣。望之似木鸡矣,其德全矣。异鸡无敢应者,反(返)走矣。’”

(《庄子·达生》)纪冫子训练斗鸡的过程,就是不断消除其“斗”志的过程,也就是逐渐达至“无己”的过程。《庄子·逍遥游》云:“至人无己,神人无功,圣人无名。”当此鸡“望之似木鸡”,进入“无己”境界,别的鸡无一敢与之争斗,只能望风而逃。这个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实则蕴涵着深刻的思想。

呆若木鸡,其德全矣。冯友兰先生在《原人》中曾经把人生的境界分为“自然境界”、“功利境界”、“道德境界”、“天地境界”等四种境界。相对应地,我们可以把顺着自己的本能或者社会习俗做事的人叫做自然人;把动机利己、结果利人的人叫做功利人;把行为符合道德、为社会利益做事的人叫做道德人。最高境界不是以上三种,而是孟子所说的“天民”,因其明乎天理﹐适乎天性。“有天民者,达可行于天下而后行之者也。”

(《孟子·尽心章句上》)“天民”之“忘己”,有多重含义。“忘己”首先意味着忘掉身体:“吾所以有大患,为我有身。及我无身,吾有何患?”(《老子》第十三章)其次,意味着克服贪婪,消除欲求。“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庄子·逍遥游》)人之所需并不多,是欲望和诱惑太多,使人“失性”。“且夫失性有五:一曰五色乱目,使目不明;二曰五声乱耳,使耳不聪;三曰五臭熏鼻,困貶中颡;四曰五味浊口,使口厉爽;五曰趣舍(取舍)滑心,使性飞扬。此五者,皆生之害也。”

(《庄子·天地》)最后,忘己的追求也蕴含着豁达的生死观。既然忘却了我的存在,还在意什么生与死?老子说:“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庄子一方面说:“死生亦大矣”,(《庄子·田子方》)认为生和死对于人来说是一件大事,另一方面又强调:“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同上)

“生之来不能却,其去不能止。”(《庄子·达生》)“明乎坦途,故生而不说,死而不祸,知终始之不可故也。”(《庄子·秋水》)因为认识到事物是变动不居的,死与生是正常的,所以应该顺应自然,如《养生主》篇所言:“适来,夫子时也;适去,夫子顺也。安时而处顺,哀乐不能入也。”

安于自然的安排,适时而生,顺时而逝,不为生而喜,亦不以死为祸,因此,忘己之人面对生死抉择之时,也会视死如归。(财富中文网)

热读文章
热门视频
扫描二维码下载财富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