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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改革与“秘密”税收

医保改革与“秘密”税收

Jia Lynn Yang 2010-03-15
奥巴马最近的医保提案中有一项变化值得注意,它不动声色地变相提高了美国富人的纳税标准。

    眼下,美国国会讨论得最多的可能是医保改革问题,但作为医保改革计划的一部分,民主党人正在悄悄地改变美国税收体系。奥巴马总统(President Obama)最近的医保提案,就对美国医疗保健税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

    美国医疗保健税自开征以来就与工资挂钩。不论收入高低,对于每笔薪水,雇主与雇员分别缴纳相当于薪水1.45%的金额。而根据奥巴马的提案,对投资收入也将开征医疗保健税:若个人收入超过20万美元,夫妻收入超过25万美元,则需对来自利息、股息、养老金、版税以及租金等非劳动所得额外支付2.9%的附加税。美国国会最后通过的提案应该会与奥巴马所述十分相似。

    这里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医疗保健税将从(同社会保险一样的)工资税变为所得税。

    城市研究所(Urban Institute)高级助理研究员霍华德•格莱克曼(Howard Gleckman)表示:“你当然可以这么说,按[工资]征收医疗保健税已经不合时宜,我们不妨对所有收入征税。但这种做法有点不够光明磊落。” 格莱克曼也是城市研究所税收与预算政策博客TaxVox的编辑。

    美国民主党人之所以搞这种“小动作”,是因为他们无法就如何筹集医保议案所需资金达成共识。众议院民主党人不满参议院所谓的税收提案“凯迪拉克计划”(Cadillac plans),而参议院民主党人不满众议院议案向富人征收所得税筹集医保资金的做法。

    医疗保健税从工资税变为所得税,这也为第二个变化铺平了道路。医疗保健税一直是统一税率,其构想是,所有人按统一税率向系统中存入资金,之后再领取同等金额的医疗保险金。

    不过,通过使医疗保健税纳入所得税,民主党人能够不用明示上调所得税,而实际增加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该提案还计划将对高收入者工资部分征收的医疗保健税税率上调0.9%。仅对收入高于25万美元的家庭加税,将使得医疗保健税成为一种累进税,这可谓史无前例。

    奥巴马政府称,对富人的非劳动所得征税十分公平,因为若某人靠股息或利息生活,则其股息或利息收入应被同样视为工资。

    格莱克曼指出,因为这次调税是通过医保改革间接实现,所以其政策设计有些偏离传统。格莱克曼说:“通常我们会设置税阶(tax bracket),而不是采取这种一刀切的方式,而按奥巴马总统的提案,你只要多挣一美元,就得缴纳这种附加税。”但也不是没有办法。假如纳税人不希望以较高税率缴税,他们只需稍微等一等,在报税截止日之后再出售持有的股票。

    税收公正中心(Center for Tax Justice)指出,在2014年,上述改变仅将影响2.3%的纳税人。而且通过纳税递延退休账户获得的收入将不会开征此税。

    尽管如此,医保议案的收入主要仍将来自于高收入纳税者。据无党派的税收联合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估计,奥巴马提高医疗保健工资税税率、对非劳动所得开征医疗保健税的提案,将在2010年至2019年间带来1836亿美元的收入,占美国医保改革预计所需资金总额的44%,是所有提议中改变最为重大的一项。

    令人困惑的是,对非劳动所得征收的医疗保健税是否也适用于资本收益?在奥巴马的提案中,只列举了利息、股息、养老金、版税以及租金这几种形式的非劳动所得。

    不过,该计划确实明确表示,在工资收入外,还将对非劳动所得征收医疗保健税。假如资本收益也包括在内,那么美国的富人实际将面临上限为22.9%的收益税。(这一税率原本定于明年从15% 增加到20%。)至本文截稿时,白宫一直对此未予置评。

    美国民主党人要想议案通过的话,必须找到筹集医保改革资金的方法,而这种“秘密”税可能是最可行的一种折中之道。不过,在考虑如何改造美国的医疗体系时,民主党人应该注意到自己使税收体系发生的变化。假如奥巴马的提案获得通过,其它税种可能也将在我们意想不到的新领域内开征。

    译者: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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