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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他们进监狱!
 作者: Clifton Leaf    时间: 2002年08月01日    来源: 财富中文网
 位置: 杂志>>第四十四期>>特别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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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领罪犯们说谎,欺骗,偷窃,并长期逍遥法外。这一切该结束了

    作者:克利夫顿•利夫(Clifton Leaf)

    美国证监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前主席阿瑟•莱维特(Arthur Levitt)口气强硬地说:“一群流氓”。面红耳赤的国会议员们恶语连篇,把安然(Enron)事件中的核心人物难听地比作狂欢节上的小贩。财政部长则亲自上阵领衔一个高级别工作组,旨在惩罚那些玩忽职守的首席执行官和董事们。绝大部分州的议员们威胁要起诉把审计行业搞得乌烟瘴气的安达信(Arthur Andersen)。证人席前是紧张的神情、背信弃义和冗长的演说,证人席背后则是四分五裂、分崩离析。

    然而,却是一个深夜节目的喜剧演员成功地深入到这个新近发生的公司丑闻的迷雾之中。在电视屏幕上闪过安然和安达信公司经理们的形象之后,《每日一观》(The Daily Show)节目主持人约翰•斯图尔特(Jon Stewart)转过身,面对着摄像机大叫:“为什麽你们还没坐牢?不是白人监狱,而是那种真正的监狱。就像人们在举重室里那样卖力气,受惩罚……。”

    问题恰到好处。不过,悲哀的是,它只会引来一声大笑而已。

    自从十年前的储贷丑闻以来,高级白领犯罪还一直没有上过电视娱乐节目,这并不是因为没有发生任何不法行为。在安然事件曝光之前,白领大案也屡屡见诸商界和司法界。可是,尽管这些案件显示出管理阶层无奇不有的偷盗行径,它们却都有一个共同点:很少有人因此而坐牢。

    监管者指控投资银行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Credit Suisse First Boston)的部门经理参与了一项“渗透性”计划,这些经理人员通过索要额外的交易费用,把客户在 1999 年到 2000 年初,即互联网发展高潮期所获得的交易利润中的数千万美元据为己有(仅 1999 年一个季度的秘密奖金就达到了公司全部佣金的五分之一)。这些情况都是年初证监会和全国券商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ecurities Dealers)召开的一次引人注目的新闻发布会上公布的。可是会议并非是要宣布一项指控,它只是宣布一项决定,在这项决定中该公司对其错误行径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证监会也确实得出结论说,该投资银行的行为有悖于“商业荣誉的高标准”,于是公司付出一亿美元的罚款和“赃款”,并对 19 名雇员每人处以 25 万到 50 万美元不等的罚款。但是,无论发生了还是没发生过什麽,都没有人受到犯罪指控。在此案平息之后,美国司法部设在曼哈顿的机构随即放弃了调查。换言之,没有人被送进监狱。

    一个月前,ICN 制药厂(ICN Pharmaceuticals)实际上承认了它在美国食品与药物管理局(FDA)对其支柱产品──叁氮唑核(ribavirin)的批准与否的问题上蓄意误导投资者而犯下了一项刑事诈骗罪(现在看来,这一行为似乎已持续了多年)。那麽,长达五年的大陪审团调查的结果又是如何呢?不过是一笔 560 万美元的罚款和对该公司实施叁年的察看期。检察官们说,不仅公司欺骗了投资者,公司的董事长米兰•潘尼克(Milan Panic)还因迅速抛售股票而从欺骗行为中获利 100 多万美元,而他却从未因为内幕交易或其他刑事犯罪行为而受到指控。当然,证监会的立场强硬,正在“设法禁止潘尼克先生担任任何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或管理者的职位。”糟糕的运气。

    而谁又能忘记诸如 Sunbeam 和废物处理公司(Waste Management)那样的头号丑闻呢?臭名昭着的阿尔•“链锯”•邓拉普(Al“Chainsaw”Dunlap)被指责在担任 Sunbeam 公司首席执行官时大肆编造公司财务报表,而他现在只不过面临着民事而不是刑事指控。证监会指控邓拉普和手下利用了账本上从“频道内容到储备金”的每一笔假账。案件现在已经进行到了审理的被告举证阶段,可能就要平息了,他否认有任何不法行为。(此前,“链锯”阿尔在不承认有罪的情况下摆脱了一桩赔偿金额为 1,500 万美元的股东集体诉讼。)无论眼下这次审理的结果如何,邓拉普仍然会安然无恙。目前正处于破产保护之下的 Sunbeam 公司仅在 1998 年就以股票和工资的形式付给他 1,270 万美元。即便事情变得更糟的话,他总还可以动用他的储蓄,他将已成空壳的 Scott Paper 出售给金佰利-克拉克公司(Kimberly-Clark),据邓拉普本人估计,他从那桩交易中得到了 1 亿美元的厚利。

    自然,Sunbeam 公司的投资者们的日子就没有这麽好过了。当欺骗行为在内部被发现时,公司被迫重新申报它的盈利,这样,原先报告中 1997 财年利润的一半就化为乌有。经过这番折腾之后,Sunbeam 公司的股票在仅仅 6 个月的时间里就从 52 美元跌到了 7 美元──市值损失了 38 亿美元。似曾相识的故事,是吧?

    你会记得那桩案子中负责审计的安达信公司,它付出了 1.1 亿美元平息了一项民事诉讼。根据证监会在五月间透露的一则消息,一个安达信公司的合伙人认可了不合格的审计结论,尽管“他了解该公司许多会计上的不当做法和财务状况披露方面的问题。”审计结论是错误的、误导性的,然而,却没有人为此而坐牢。

    废物处理公司(也是安达信的客户)的收入在六年的时间里被多报了 14 亿美元。安达信被迫掏出 2.2 亿美元给股东以摆脱干系。审计公司也遵从证监会在 20 多年来首次针对一家大公司发出的反欺诈强制执行令,支付了 700 万美元的罚款来平息投诉。叁位合伙人也同时被处以 3 万到 5 万美元不等的罚金。(想想看,甚至连不得离境的判决都没有)。一位了解该案件的前监管人员承认:“当我们觉得我们已经掌握了犯罪证据的时候,安达信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已经脱身。”安达信公司被要求就此发表评论,但它并未做出回应。

    类似的情况还有更多──从原纽约银行信托公司(Bankers Trust,现已被德意志银行兼并)的假账到花旗集团(Citigroup)的一位前副董事长受到内幕交易的指控之类的事件。加利福尼亚州的技术公司 nVidia 的一名雇员承认,在 2000 年 3 月,他根据一个非法的内部消息仅在一天的时间里便获利近 50 万美元。面对刑事指控,他表示认罪,支付了罚金,并受到了 12 个月不得离境的判决。 这些不法行为没有哪个能够达到和安然公司相比的程度,至少从荒淫无耻的程度来讲如此。可把它们放到一起来看,其中的含义不禁令人愤然:这个国家在刑法方面的双重标准比人们所能想象到的更加严重,更加根深蒂固。鲍勃•迪伦(Bob Dylan)是对的:小偷小摸,他们会把你送进监牢;大偷巨盗,也许只会受到一次训诫,并按照法庭的命令做出下不为例的承诺,然后你便可以脱身。

    除了单纯的社会不公正──我们承认,仅仅这一点就够恼人的了──还涉及到非常实际的金钱问题,即由此造成的损失,这在金融市场里面波及广泛。安然事件清楚地表明,白领欺诈并不是一种不侵害他人的犯罪行为。在实行 401(k)退休计划的年代,当美国中产阶级的退休梦想和股市的可靠性捆在一起时,躲在角落的办公室骗子就成了每个人都要面对的问题。除非让这些白领窃贼们面对真正让他们感到害怕的后果──坐牢, 否则问题就不可能解决。

    然而,对于阻止后果最为严重的华尔街犯罪,美国监管和司法部门却所做甚少。同 70 多位人士(包括现在和从前的联邦检察官、监管部门的官员、辩护律师、刑法专家以及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的访谈给我们描绘了一幅令人沮丧的画面。人手一直非常紧张的联邦调查局(FBI)“白领”工作组把精力集中在调查像互联网、保险业和医疗保健这类范围广泛的诈骗案上,而把传统的证券和会计违法行为留给证监会来处理。虽说联邦的证券监管人员态度坚决、训练有素,然而他们面临严重的人员不足,以至于不得不放掉许多大案。检察官们把证监会认定的许多可能的刑事案件丢进了垃圾桶,对转交到他们手里的多数案件都不予起诉。各州的监管人员(除了极少数明显的例外)则回避过于复杂的事件。诸如全国券商协会这类的行业自律性组织基本上没有强制力,像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American Institute of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这样的行业机构则顽固地保护自己的成员。而可能最糟糕的是,公司的主管们对于大打法律擦边球的过分做法往往持视而不见的态度,或者干脆点头默认。

    让我们从数字开始

    华尔街毕竟是关于数字的地方,是摆弄各种百分比的地方。这也许就是问题的关键。虽说证券监管人员喜欢大肆夸耀他们的执法记录,然而那些在美国的顶层办公套间和公司董事会会议室里面的人很少有谁会害怕当地的警官,他们知道被捕的几率微乎其微。

    《美国司法部年度统计报告》(The U.S. Attorneys' Annual Statistical Report) 是美国司法部的官方统计报告。根据 2000 年,也就是我们所能得到的最新的统计数字,联邦检察官说他们对 8,766 名被告提出了被他们称之为白领犯罪的指控,其中有 6,876 人被判有罪,或者说达到了指控案件的 78%。相当不错了。有 4,000 人被判入狱──几乎所有人的刑期都是不到叁年──据专家们说,平均的服刑期为 16 个月。

    然而,这个 4,000 与你可能想象的 4,000 是不同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欧文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Irvine)的着名犯罪学专家、《巨额金钱犯罪:储贷危机中的欺诈和政治》(Big-Money Crime: Fraud and Politics in the Savings and Loan Crisis)一书的作者之一亨利•庞特尔(Henry Pontell)说,司法部把白领犯罪这个名称用于几乎所有的欺诈犯罪。“我还见过把骗取福利津贴称为白领犯罪的,”他说。通过进一步研究司法部 2000 年的年度统计报告,我们发现其中只有 226 起案件涉及到证券和商品欺骗行为。

    猜猜看怎样:那些甚至还不能算是真正的高级犯罪,为司法部的研究部门写过一篇华尔街违法行为研究报告的印第安纳大学(Indiana University)的刑法系主任基普•施莱格尔(Kip Schlegel)说。在政府最大的打击行动中,多是对于跨州的庞氏骗局(Ponzi Scheme)、“亲密关系”投资骗局(指对上年纪的老人或特定的种族或宗教团体为目标的欺骗)、廉价股票炒卖[如臭名昭着的斯克拉顿•奥克蒙特(Stratton Oakmont)和斯特林•福斯特(Sterling Foster)]这类行为的打击。当然,这些家伙是坏人。但我们不要欺骗自己,这些人不属于公司管理人员,也不属于高级别的华尔街商人和银行家──我们且把这些人称为硬领罪犯。“刑事处罚一般都是给失败者──也就是那些小骗子和低级犯罪准备的,”施莱格尔说。

    联邦监狱局(Federal Bureau of Prisons)截止到 2001 年 10 月份的统计数字清楚地显示了只有少数的白领罪犯被关进了监狱。监狱管理当局说,在联邦监狱全部的 156,238 名在押犯中,只有 1,021 人符合所描述的标准,这些人包括保险骗子、破产欺诈犯、造假币者、违反选举法的人以及邮件偷窃犯。而在这 1,000 名左右的犯人中,超过一半的人被关押在只有最低保安水准的监狱里面 ──通常是私人管理的“联邦俱乐部”(“Club Feds”)中,它们的舒适等级仅仅比汽车旅馆 Motel 6 相差两级。

    那麽,他们当中又有多少是有证券欺骗行为的硬领骗子呢?监狱局无法说出精确的数字,司法部同样也说不出来──然而,答案就在它的数据库中。

    塞拉克斯大学(Syracuse University)管理学院的定量方法学教授苏珊•龙(Susan Long)和别人一起开办了一个名为 TRAC 的网络数据清算中心,该中心对几乎每个联邦机构的起诉对象进行了长达十多年的追踪。通过运用信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的诉讼屏障,TRAC 可以搜集到埋没在司法部的计算机档案里的数据(不算可能被用来指认被告的个别案件的数字)。这样,这些记录着从案件提交到被告最后被判入狱的全部过程的资料向人们揭示了一个司法部不愿意为人所知的事实。

    根据 TRAC 的资料,从 1992 年到 2001 年的整整十年中,证监会的执法律师们共向司法部提交了 609 桩可能提出刑事指控的案件。检察官们对其中 525 个案子做出了裁定──对其中 64% 以上的案件拒绝提出起诉。在那些他们起诉的案件中,多达 76% 的案件的被告被判处有罪。即便如此,在被判有罪的硬领中,约有 40% 的罪犯从来没有在监狱里呆过一天。为了让大家不再感到困惑,且把那个离奇的服刑人数提供如下:87 人。

    五号字是小号印刷字体,字体如此之小以至于记得古巴猪湾事件(Bay of Pigs)和西贡失陷的人们都要用双光眼镜来阅读它们。然而,对于那些喜欢阅读本地周刊上的廉价小说和犯罪报告文学的人来说,没有什麽比以小号字体刊登在《华尔街日报》(Wall Street Journal)B 版上的文章更好看的了。每月一次,在一大本厚厚的新闻稿当中,都有用着重号标记的全国券商协会对违纪行为的处理报告。例如,2 月份对指控的违法行为的披露就包含了从不恰当的行为到耸人听闻的事件──从俄亥俄州一家债券公司被指控对客户有计划地多收费以及虚报交易次数,到一个加州经纪人把客户 14.3 万美元的支票存入自己户头等等。全国券商协会的官员们说,一家匹兹堡公司的两位高级副总裁因为及时得到了将要发生亏损的内部消息而把自己的股票全部变现;一位达拉斯市的经纪人据说把一位投资者的 401(k)计划的再投资支票据为己有。

    在 1997 年到 2000 年期间,全国券商协会的监管部门总共收到了 23,753 起客户针对经纪人的投诉。在此期间,经过往往是大范围的调查之后,协会对 1,662 名成员“终身”吊销从业资格,另外的大约 1,000 名成员因为违反其规章或联邦的有关法律而被暂停从业资格。可是,除了它那长达 117 页的《制裁指南》之外,对于堕落的证券经纪人,协会能做的事情就是把他们开除出俱乐部。它没有对违规经纪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法定权利,它没有传讯的权利,而且看上去它连让这些人回电话的权力都没有。传唤往往以一句套话收场:“未能对全国券商协会获取有关信息的要求做出回应。”

    “他们保持沉默是件好事,”协会执法部的行政副总裁巴里•戈德史密斯(Barry Goldsmith)说,“这让我们能够迅速把违规者清除出去,从而防止他们继续为害。” 戈德史密斯不愿说出由协会转交给证监会或者刑事检察官进行进一步调查的案件的数量。但他的确承认了该证券机构将几百个涉嫌内幕交易的案子移交给了监管系统中的上一级机构。

    这样,针对白领犯罪的第一条防线就陷落了:自律。哥伦比亚法学院(Columbia Law School)教授、证券执法方面的着名权威约翰•科菲(John C. Coffee Jr.)说,要说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它在会计中间比在证券经纪人中间更甚。他在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发言说:“人们并没有真正做出努力来执行这些法规。”不过,显然还有一个例外。科菲说道:“他们有一项条例规定,在所有的民事诉讼解决之前,不对审计机构提出起诉,因为他们不想让他们的起诉在一桩民事诉讼案中变成针对自己成员的工具。”去年夏天之前任证监会首席会计师、现为科罗拉多州教授的林恩•特纳(Lynn E. Turner)同意这种说法。他说:“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通常无法对其成员及时进行惩戒。而当它采取措施的时候,最严重的惩罚不过就是把该成员驱逐出那个组织。”

    美国注册公共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阿尔•安德森(Al Anderson)认为这一批评没有根据。“我们一直而且永远都会致力于执行这些规定,”他说。

    行业协会后面的下一道防线便是证监会。这个独立的监管机构的中心作用是通过确保上市公司遵守规则来保护金融市场的投资者。由于它对证券交易中的所有成员(从经纪人到共同基金,再到会计师和公司的财务状况申报人)都具有管辖权,它似乎代表着某个神秘王国的声音。然而,证监会的权利如同魔法师的权力一样,更多的是在于说服而不是惩罚。委员会可以迫使公司遵守证券法规,可以在公司不遵守的时候对他们进行罚款,甚至还可以以违反法律为由在民事法庭对他们提出指控。但是它不能把谁投入监狱。要做到那一点,证监会的执法部门就必须和联邦和州检察官们一起合作──而这最后经常会落入软弱的,或者是坏警察的手中。

    虽说如此,可该委员会上任主席莱维特确实设法动用手中的权力发挥了一些作用。比如,从 1997 到 2000 年间,该机构的执法部门的律师对 2,989 名被告提出民事诉讼。这一数字包括 487 起被指控为内幕交易的个别案件,365 起操纵股票案件,343 起和财务披露有关的违法违规的案件,196 起藐视监管机构的案件,以及另外 94 起欺诈客户的案件。换句话说,要处理的坏家伙够多的了。那麽,如何将它们区分为民事案件或刑事案件呢?就是证据,一名证监会的地区主管说。“在民事案件中,你只需要出具足够的证据,说明有欺诈的意图就可以了。而在刑事案件中,你必须排除对这种意图的任何合理的怀疑,”她说。

    当证监会发现了一宗带有欺诈意图的案件时,委员会便把它移交给一名美国检察官,而正是在这里,第二道防线常常崩溃。证监会具有发现此类违法行为的专业知识,却无法挥舞牢狱的大棒;检察官办公室有下令进行惩处的权力,却缺乏专业知识以及──坦率地说──破解一项复杂的金融犯罪的兴趣。毕竟,追查毒枭和恐怖分子就够它忙的了。

    另外,许多政府机构都认为还有一个组织间关系的关键性问题。例如,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同它们常打交道的机构如联邦调查局、毒品管制局(DEA)有着亲如兄弟般的关系。检察官和调查人员通常从开始就一起工作,了解各方定案所需的元素,可证监会和检察官之间的关系(除了全国有数的几个检察官以外)就大不一样了。在坦率的交谈中,现在和从前的监管人员都谈到在执法机构之间缺乏热情的合作,双方对另一方如何开展工作都摸不着头脑。

    从华尔街走过 13 个街区,那里是另一番景象。在曼哈顿下区高耸的联邦主义式法院建 的阴影之下,是一座 9 层楼高的石头城堡,它颜色模糊,像是接待室里那种令人不快的浅褐色。这些日子以来,每座联邦政府大楼都有关于提防恐怖主义威胁的醒示,可这座特别的建 把这些醒示弄得像进入紧急戒备状态一般。要进入美国检察官的办公室,来访者必须在蓝色的警戒障碍方阵里绕行,在一个有法警站岗的岗亭前停留,然后进入一个有警察和金属探测器的巨大的白色帐子,再排队走近四周有荷枪实弹的警察守卫的防弹的来访者接待台。即便你已经来到了叁楼的纽约市南区证券和商品欺诈特别工作组(Securities and Commodities Fraud Task Force)的办公所在地,你还是需要一把电子钥匙才能进去。

    这里,即鲁迪•朱利亚尼(Rudy Giuliani)在 80 年代末因狠狠打击了垃圾债券之王米尔肯(Michael Milken)、博斯基(Ivan Boesky)以及博恩汉姆(Drexel Burnham)的内幕交易团伙而闻名全国的办公所在地,是全国少数几处知道如何对复杂的证券犯罪进行起诉的机构之一,或者说,是少数几个愿意负责这种案子的机构之一。这些年来,对于证监会来说,这里是最受人欢迎的(有时是唯一的)起诉违规企业的执行机构。

    那麽,在这个办公室里,有多少美国检察官在和这个国家的假账制造者、内幕交易人和其他的华尔街窃贼们作斗争呢?25 个──这其中包括 3 个从证监会借来的人。这个部门所得到的助理律师和行政助理的帮助甚至还不及一家小型私人律师事务所。助理检察官们自己做复印工作,而在最近的一桩案件中,是该部门的两个秘书之一桑迪(Sandy)所做的记录分析才使案子豁然开朗。

    甚至这个机构也仅仅受理了证监会移交给它的不到一半的案件。新近被提拔为证券特别工作组的负责人、在这里工作了六年的办案老手理查德•欧文斯(Richard Owens)坚持认为此中原因不是因为缺少破案力量。为什麽检察官不愿意追查一桩案件,这里面有许多正当的原因,他说,最大的可能性就是其中也许不会有真正的犯罪意图。

    但是,许多联邦政府监管人员均对这种说法表示嘲笑。“诈骗犯太多而警察太少了,”其中一位监管人员这样说道,“若有足够的破案力量,我们简直可以把莱克斯岛监狱塞满。”

    而欧文斯的办公室达到了国内最好的水平。在其他城市,联邦政府和州检察官由于各种可以理解的原因回避证券案件。这类案件比其他任何案件都难以审理, 而且从地方政治影响的立场上来说又常常是得不偿失的。“典型的州内起诉都是针对着标准的习惯法犯罪提出的,”丹佛市的 Rothgerber Johnson & Lyons 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前证监会科罗拉多州分会的委员菲利普•费金(Philip A. Feigin)对此解释说,“一般的庭审大概会进行 5 天,会有 12 个证人,涉及的行为发生在一天之内,而且由一人所为。”现在听听距离有千里之遥的证券监管者的声调吧:“嗨,我们没见过面,可我这里有一桩想让你接手的案子。相关法律条款只有 158 页,它只涉及了叁年的活动,──审理时间大概有叁个月就够了,你觉得怎样?”这个检察官用审理一个白领犯罪案件的时间可以审理八个盗窃案或是毒品案,“这完全是一个很简单的选择,”费金说。

    让人感到悲哀的是,这个简单的选择在这个国家的司法体制里留下了一个显着的逻辑的──也是道德的──谬误,即写字楼套间里的罪犯不必坐牢,因为街上的歹徒必须坐牢。而且,还有另外一个问题,许多犯罪专家对此都立场强硬,即当你考虑到这种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损害时,双重标准无论如何都是没有道理的。社会学家庞代尔和他的同事们──加利福尼亚大学欧文分校的基蒂•卡拉维塔(Kitty Calavita)和纽约 约翰大学(St. John's University)的罗伯特•蒂尔曼(Robert Tillman),在一系列有说服力的学术研究报告中都阐述了这一观点。在其中的一篇报告中,研究者们把十年前储贷丑闻中的主犯(窃取 10 万美元以上)被判的刑期和其他类型违反联邦法律的非暴力罪犯被判的刑期相比较,硬领储贷骗子们在监狱的服刑期平均为 36.4 个月,而那些犯有盗窃罪的罪犯(一般指抢劫金额在 300 美元以下的)平均的服刑期是 55.6 个月,汽车盗窃犯是 38 个月,第一次涉毒罪犯则是 64.9 个月。现在再来比较一下这两种类型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根据联邦调查局统一犯罪报告(FBI掇 Uniform Crime Reports)的数据,1992 年所有的银行抢劫案的损失总计为 3,500 万美元,大概相当于查尔斯•基廷(Charles Keating)在林肯储贷案中所造成的估算损失的 1%。

    “在所有导致企业犯罪的因素中,没有任何因素能比最高管理层纵容、甚至是促成一种允许它存在的文化更为严重的了,”沃顿商学院的杰克林商业道德研究中心(Zicklin Center for Business Ethics Research)主任威廉•劳弗(William Laufer)说。他把这种做法称为“眨眼”。随着每一次的眨眼、点头和暗中怂恿,某种指令就沿着管理链传递下去了。例如,做假账往往就是以这种方式开始的。前监管人员费金说:“没有人会写一个电子邮件说:‘啊哈,我想今天我要骗大家一回了’。从来没有头脑一热之下的欺骗,这些事情的发生需要多年的时间。”是的,它们要经过一段时间慢慢地酝酿。

    同这种行为斗争的动力也是如此。当然,安然公司惹恼了处境尴尬的政府和国会,使它们行动起来。但是,让立法者和公众感到焦虑的绝不仅仅是出现了一家安然公司──而是另一家与安然公司相似的公司的出现。几乎每天都有关于长期被掩盖的会计漏洞的新闻,对朗讯公司(Lucent)、吉来特公司(Rite Aid)、Raytheon 公司、泰科公司(Tyco)以及许多大名鼎鼎的公司的担心不仅让投资者感到紧张不安,而且还使他们对整个财务报告体系的信誉提出了质疑。

    完全有理由这样。有两个统计数字突出地显示了企业管理阶层的不法行为的严重程度。1999 和 2000 年,证交会要求重新申报的盈利或其他财务报告达 96 起──比前九年的总和还要多。然后,在一月份,联邦储蓄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公布了更加令人不安的消息:声明破产的上市公司的数目创下了空前的纪录──257 家,竟比上一年的总数多出 46%,而上一年的数目本身就已创下了记录。这些公司将 2,590 亿美元的财产纳入破产保护之下,也就是说,从股东那里拿走了这些钱。而且,在这些输家中有创纪录的 45 家大公司,即资产达到 10 亿美元以上的公司。这在泡沫破裂和经济衰退的时代似乎都属于正常现象,然而,非上市公司破产的数目却没怎麽增加。监管者和原告的律师们说,重新申报和突然宣布破产现象通常都表明欺骗行为的存在。

    最终的代价可能是空前的。“市场的诚信度以及人们投资的意愿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非常关键的,”在 1970 年以来一直担任哥伦比亚大学法律系教授的哈维•戈德史密德(Harvey J. Goldschmid)说。他即将成为证监会委员。“大范围的欺诈行为的披露会造成令人难以想象的危险,人们可能会一下子丧失对公司财务报表的信任。”

    那麽,这些事情是否足以会激发制度产生有意义的变革呢?科菲教授认为安然事件可能会促使国会采取行动。他说:“我称之为崩盘之后付诸法律(crash-then-law)的现象。立法和诉讼的变革需要叁样东西:衰退、股市崩溃和一个真正的流氓。”例如,大通国民银行(Chase National Bank)总裁阿尔伯特•威金(Albert Wiggin)在 1929 年的股市崩盘期间通过卖空自己公司的股票得以脱身。“这一事件导致了禁止管理人员卖空股票的新的证券法第 16 节(b)的出台,”科菲说。

    然而真正的问题不在于制订更多的法律,而是对业已存在的法律的执行,而这正是政府的行动落后于语言的地方,犯罪学家基普•施莱戈尔(Kip Schlegel)说。在他 1994 年为司法部所作的关于证券违法行为的研究中,施莱戈尔发现,在官员们激烈地谈论着要把内幕交易者关起来时,少有证据表明实施的惩罚 ──无论是监禁的次数还是刑罚的程度 ──比以前更为严厉了。“事实上,”他说,“数据显示了一种相反的倾向,即政府缺乏把这些人绳之以法的决心。”

    丹尼•克劳福德(Denny Crawford)说,这里面有一个再简单不过的原因。他长期担任德克萨斯州证监会委员,清除的坏分子大概比任何一个州的委员都多。他说,大多数检察官把案子搞得过于复杂了。“你必须把这些案子划分为撒谎、欺骗和偷窃等类型,”她说,“其实很简单 ──制止证券欺骗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些骗子一个不漏地送进监狱。”

    译者:张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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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子临: 自信也许会压倒聪明,演技的好坏也许会压倒脑力的强弱,好领导就是循循善诱的人,不独裁,而有见地,能让人心悦诚服。    参加讨论>>
@DuoDuopa:彼得原理,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彼得在对组织中人员晋升的相关现象研究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    参加讨论>>
@Bruce的森林:正念,应该可以解释为专注当下的事情,而不去想过去这件事是怎么做的,这件事将来会怎样。一方面,这种理念可以帮助员工排除杂念,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作本身,减少压力,提高创造力。另一方面,这不失为提高员工工作效率的好方法。可能后者是各大BOSS们更看重的吧。    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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