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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公司对华知识产权观念落后

跨国公司对华知识产权观念落后

高德思 2012年02月13日
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白建民认为跨国公司没有跟上中国知识产权体制的现状。

白建民律师

    白建民是安理国际律师事务所(Allen & Overy)在上海的合伙人,专业领域是知识产权。他自称看问题与众不同。不久前,他在和《财富》(中文版)记者交流时表示,很多跨国公司没有与时俱进,跟上中国知识产权体制的现状。

    白建民表示,“十年前,中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十分有限。相比之下,今天的情况要好很多。中国正在保护纯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但对电影、DVD和软件的保护则完全是另一回事,中国在这方面确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你可打赢专利保护的官司,很多跨国公司都在这么做。”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他援引了跨国公司在专利诉讼案上的胜诉率。一些城市的平均胜诉率达到60%,有些城市高达90%。他还说,这些数字与本地公司的胜诉率一致。本地公司占到了专利诉讼案的绝大多数。

    为了进一步说明,白建民指出,中国2010年的专利诉讼案件数量为5,700起,高于其他任何国家,欧洲和美国分别只有2,000起和3,500起。他还说,“中国的胜诉率更高。”

    这是个好消息。但在白建民看来,坏消息是很多跨国公司对中国知识产权纪录的观念已经滞后于正在改善的现状。“在过去10年,很多跨国公司尽管缺乏知识产权战略,仍然在华投资并获得了成功,主要原因是中国市场的高增长率。这段时期最大的一个变化是,大多数跨国公司面临来自中国国内的有力竞争。在今后5~10年,拥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将是在这个高度竞争的市场继续取得成功的关键。”

    白建民认为,尽管中国的知识产权环境仍然需要改善,但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至少是在科技专利领域。他说,如果当地存在歧视和腐败问题,有充分证据的诉讼人应该考虑申诉到上一级法院,如有必要,还可以到更高一级的法院申诉。

    在被问及他所认为的改善中国知识产权体系的第一要务时,白建民毫不犹豫地说:“中国应该将不遵守法庭秩序视为藐视法庭的犯罪行为。”

    他提到了中国在2011年5月实施的一次变革,从那个月起,醉酒驾车被视为犯罪,而不再像从前那样,仅仅接受行政处罚。服刑的危险已经使酒后驾车案的数量显著下降。“这表明, 中国懂得如何利用刑法来有效改善人们的行为。在美国,如果不遵守法庭秩序,你有可能进监狱,直到你愿意守规矩为止。中国也应该这么做。否则,你可能打赢了战役,但输掉了战争,因为在中国,法官更多地是提醒而不是强制你遵守法庭秩序。法庭秩序要有强制力。”

    最后,白建民建议在华跨国企业“培养对华新思维,在体制内运作,更好地利用新政策带来的好处,包括向拥有高技术知识产权的企业提供税收优惠。中国所谓的‘自主创新’政策命名不当,造成了各种各样的混淆和麻烦。只要策略得当,跨国公司仍然具备竞争优势,而知识产权则是获取可持续成功的配方中的关键成分。”

    译者:天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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