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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指南:大厂不要往北

2021-02-19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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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印发了《反垄断指南》,预防和制止平台经济领域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反垄断指南》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和附则等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相关阅读(财经E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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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根生一

无根生一

中国的《反垄断法》于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彼时中国的互联网巨头们正处于崛起之时,其市场地位远非今日。2018年,《反垄断法》的修订工作被列入立法规划,2020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反垄断法>修订草案 (公开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的一个特点就是提高了对违法的处罚力度。
法律和法规如何适应当前的数字经济发展和互联网巨头们的垄断局面,是未来修法需要考虑的一个重要的问题,要看到的是,《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这份文件是根据《反垄断》法来制定的,未来可能也会随着《反垄断法》的修订而进一步修改。目前,全球各国加大对平台经济巨头的管控已经是一个共识,因此未来强化对阿里、腾讯这样的巨头的管控也将是一个常态和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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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三

杨三

注意到此次发布的《反垄断指南》是导向性的,主要是在界定方面给出指导方向。新闻也提到,“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的表述在正式发布的版本中被删除,让指南变得“温和”了许多。在实际案件的举证过程中,确定垄断所涉及的经营范围通常比较困难,因此如果“不需要界定市场”就可以直接认定垄断,无疑是一种更强悍的震慑。有媒体指出,曾经的3Q案就是一个例子,如果原告可以利用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存在滥用行为,平台企业面临的诉讼数目可能大幅增加,并且败诉的可能性也会更大。
 
文章提到,反垄断没有“促进发展”的意图,我个人认为,更值得强调的是,反垄断的目的是“平衡”市场,不是为了“打倒”谁。监管的介入可以给大厂垄断行为以震慑,同时是为了激发更多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反垄断的同时,保持充分竞争的市场活跃度,相当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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