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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

深圳出台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

2020-11-10 15:30
10月29日,深圳市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健康条例》明确,推行强制休假制度,用人单位应当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者身心健康伤害。 | 相关阅读(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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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cely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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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劳动法》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早就对职工的带薪休假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员工根据工作年限的不同,享有5、10和15天的年假。问题的核心在于执行环节,休假这样的细节安排需要员工和企业达成共识,从实践中看,员工往往在工作安排好的前提下进行休假,而正规的企业也一般都不会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深圳的地方性法规“强制”企业安排年假,立意是好的,更重要的是企业的配合程度,目前劳动者在雇主面前相对弱势,只有在撕破脸的时候,才可能援引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平时一般都服从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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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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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福利向来都是衡量一个企业价值与管理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深圳健康条例对规范职工健康管理提出很多明确要求,强制休假就是其中最为重要一条。事实上带薪休假制度由来已久,但是落实率并不高,调查之中许多员工表示“想休,但不让休、不敢休”。新条例要求用人单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合理安排员工作息时间,对脑力和体力劳动负荷较重的员工,实行轮休制度,避免对员工健康造成人体机能过度损耗或身心健康伤害,显然有意地要为劳动者创造更健康的工作环境,也有益于规范企业与单位的用工制度,但不得不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深圳这样以快节奏著称且劳动力密集的发达城市,“强制休假”的全面推行难度还是比较理想化的。正如有网友提出的“落实了双休、加班费再说。劳动法切实实施再说。”可以说,营造真正良性竞争的工作氛围与用工规范道阻且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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