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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2024-01-05 17:34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债务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故于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 相关阅读(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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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伟

付伟

资深财富管理从业者

最近有位海银的理财师朋友跟我说,“中植系暴雷的时候,海银还把中植当做了负面案例进行内部宣讲,并肯定了海银自己的模式不是自融,没有问题!”

诚然,相比于中植系大包大揽的“暗箱操作”,海银在地产方面的各种投资可能确实显得更加干净。如果一定要分出高下的话,我宁愿承认,相比于中植,海银财富不是自融。但,朋友啊,现在各家暴雷的财富管理公司,获得的罪名和“自融”没有关系,全都是“非法吸收存款”啊!

所谓的“财富管理公司”,不讲究的就用“家办”或者“直销”进行资金募集,严谨些的还搞了基金销售牌照来装模作样,请问监管发下的基金销售牌照是让你卖非标和定融的么?过去几年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在P2P和定融的搅动下,已经完全丧失了常识,有些人堂而皇之地把投资者的钱搬走胡搞,有些人明明看到了这一切却欺骗自己“这都是正常的”。

退一步说,即便财富管理不是金融,财富管理也应该是“有常识的”。不要说监管没有按住中植和金交所,就说明这件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对的,什么事情是错的,作为金融这个行业的从业者,作为一个真正的专业人士,我们应该都很清楚。

最后总结一下:(1)涉及非吸的财富案件,人数多、金额多,解决起来需要时间,作为当事人要有心理准备;(2)非吸背后的资产投放,优质资产非常罕见,兑付比例不要有太多期待;(3)相比于这些案件的法律责任和金融赔偿,这个事情本身对于所有当事人来说,都是一个难以逾越的心结,甚至可能是一道永久的疤痕;(4)作为财富管理从业者,不管在哪里,加强自己专业能力的建设,形成一定的风险识别和判断能力,才是保全客户、保全自己的唯一法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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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犹豫

不再犹豫

从今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多少财富灰飞烟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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