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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建议增加反家暴公益诉讼条款

2022-03-01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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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国两会即将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彭静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组织妇女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法律修订时增加反家庭暴力公益诉讼条款,增强妇女权益司法保障力度和效果。此外,应扩大公益诉讼主体资格,明确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等。彭静认为,“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需要公权力及时介入和有效干预。” | 相关阅读(虎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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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佳铭

邹佳铭

北京和昶律师事务所律师

家暴,既是家务事,也不是家务事,但它毕竟是发生在法律上最亲近的家人间,大多也是关门的私密事。把决定权交给当事人,就是最大的尊重和保护。
尤其是国家的司法资源是有限的,一定要用在刀刃上,事事都管,就管不好大事。

立法,最应警惕的是感情用事。很多好心都会办坏事,公权力更不应轻易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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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晴西雨

东晴西雨

两会召开在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声,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这次代表剑指反家暴公益诉讼,引发热议。早在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是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而制定,在遏制家暴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

但受到“家丑不可外扬”等观念影响,家庭暴力往往被视为“家务事”。据全国妇联的统计数据,在我国,整个婚姻生活中曾遭受过配偶侮辱谩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不同形式家庭暴力的女性占24.7%。男性、孩子、老人等同样也可能是家暴的对象。还有更多的家庭暴力现象藏匿于当事人的沉默中,成为社会的隐痛。事实上,家庭暴力绝非个人私事,而是社会公害, 在暴力环境中长大或被暴力侵害的孩子则影响一生。可以说家暴对弱势群体人权的侵犯,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给社会的发展带来巨大的阻碍。此次代表公益诉讼的提议很有必要,希望能够得到两会重视,我们期待法制不断健全,让公益诉讼站出来对家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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