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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新规暂缓实施

“个人存取现金超5万需登记”新规暂缓实施

2022-02-22 08:00
2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办法》原定于3月1日起施行,其第十条规定,银行为自然人客户办理人民币单笔5万元以上或者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的,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央行此前表示,实施《办法》的主要目的是预防和遏制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 相关阅读(澎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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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衍行

王衍行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

出现“暂缓施行”的情况十分罕见,但有利于优化办法。2月21日,央行网站发布公告称,原定2022年3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因技术原因暂缓施行。相关业务按原规定办理。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出现至少表明,《办法》在论证阶段欠周全,退一步讲,即使技术条件完备无缺,在政策、法律层面也难准确无误、自圆其说。若我作为咨询专家参与《办法》论证,会有很多的疑惑。对这一关系到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得起推敲,决不能以似是而非的理由叠床架屋、甚至劳民伤财、怨声载道。

《办法》中的形式主义。如,《办法》第十条规定:“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其中,“应当识别并核实客户身份”是基本条件,早已在实践中运用,但“了解并登记资金的来源或者用途”往往很难界定,操作中,只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形式主义,二是管卡压,这两种情况,都难以有的放矢、以理服人。因此,这种行政命令的做法,可能与法治背道而驰了。

央行的表态需要进一步的解读。上述负责人表示:”人民银行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优化为民服务,持续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特别是服务好中小微企业,改善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可以说,这些话,与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等离题很远,而中间尚缺少一些最为基本的逻辑过度,人们肯定要问,这些冠冕堂皇的口号,如何才能落地?

难以自圆其说。该负责人还透露:“从统计上看,目前我国超过5万元人民币的现金存取业务笔数仅占全部现金存取业务的2%左右,上述办法关于个人现金存取规定总体上看对客户办理现金业务影响较小。”从一位资深银行从业者的角度考虑,“影响较小”的结论很难理解,在这里讲,容易误解为强词夺理。

总之,“政策的一粒灰,落在客户头上,就是一座山” 。既然以人民为中心,就必须要让人民搞懂,而不是把人民搞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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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文喜

柏文喜

时刻保持行业新鲜感的地产老兵

银行乃金融企业,而企业的首要目标是为股东挣钱,因此盈利同样是银行的第一要义。这一点对于投资人和股东而言,真的就如同造大炮还是造黄油一样是没有差别,只不过盈利冲动假以银行这种企业性质与组织形态罢了。除非监管部门有强制性要求,作为企业,在收入方面肯定是能增加的就不会放过,而在成本方面则是能省则省,这才是企业经营的不二法则,而银行也概莫能外。

就银行业早期的形态与业务内容而言,现金业务是其基础性业务,所以历史上银行也曾经被称为“钱庄”。但是随着信息技术的进步以及银行在分业经营之下走向高度专业化,和在混业经营之下走向全能化,现金业务对于银行而言逐步演变成了“鸡肋”,往往只是为了照顾传统型顾客的需求和顾客的传统性需求,成为提升顾客粘性的配角。试想一想,除了开户,在一切皆能手机搞定的当今,你已经多久没有去过银行营业厅了?银行营业厅,目前似乎已经成了老年人的专场,而无现金社会的渗透率之高,当今中国如果说是第二,则没有人敢自称第一。

就在各家银行绞尽脑汁提升经营业绩以及现金业务已经沦为银行的鸡肋性业务时,央行关于存取5万元以上现金必须核实其来源与真实用途新规将于2022年3月1日生效的新政策,自然就成为不少家银行干脆打算放弃现金业务的最好机会,尤其是以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为甚。目前中关村银行和辽宁振兴银行关闭实体网点与停止办理现金业务的申请已经获得银保监会的批准而转为完全的网络银行,在大大削减实体网点和现金业务成本的同时,也得以突破拥有实体网点的银行不得跨区域展业的既定规则。目前互联网民营银行已有微众银行、网商银行、新网银行、亿联银行,且上述互联网银行均没有线下网点。这可真是一举多得的好机会呀,自然值得一众中小银行纷纷效仿。

正因为民营银行和中小银行更加重视成本控制与盈利能力,本来对于成本较高的实体网点和得不偿失的现金业务就不太热衷,停办实体营业网点和柜面现金业务而转为互联网银行,在缩减与控制成本的同时,还可以突破异地展业的限制,对于这些银行而言何乐而不为呢?存取现金超过5万元就要核实资金来源和真实用途的规定即将实施,其难度和麻烦以及可能增加的成本,正好给这些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提供了放弃现金业务的最好契机。停止柜面存取现金业务,反过来也为这些银行关闭实体网点并转向互联网银行,进而实现无区域化限制的展业提供了天赐良机机,而这正是这些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所梦寐以求的。至于是否会给一些习惯于在实体网点办理业务的老年客户带来不便,则不是这些银行所关心的,因为毕竟作为企业,银行在具体经营活动中也有聚焦特定客群的权力。

不过,如果这个口子一开,大量的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将会快速和规模化关闭实体网点与停办现金业务,并转为全国性展业的互联网银行。这样一来,这些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在大大削减自身成本,并实现全国性扩张而提升自身竞争力和引发行业竞争与系统性风险快速提升的同时,而将成本较高的实体网点和现金业务甩给大银行和国有银行。这自然是后者所不愿意接受的,除非后者也普遍关闭实体网点和停办现金业务。但后者庞大的实体网点资产和存量人员,显然是短时期内无法消化的,而且存取现金还带有普遍服务性质,成本虽高,但也是国有银行和大银行的天然职责。

也就是说,现金管理新规可能引发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借机要求转型互联网银行,以及大银行和国有银行面临竞争力急剧下降的冲突。无法平衡现金管理新规落地实施可能引发的行业内冲突与矛盾,才是央行紧急叫停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需要核实资金来源和真实用途的真正原因,而至于官宣的技术原因则只是个说辞而言。坊间流传的对官员财产公示长期不落地,而偏偏盯着老百姓的小钱不放的抱怨,以及现金管理新规旨在防止犯罪和反洗钱等官方那些高大上的说法,则又另当别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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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良彪

吕良彪

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虽然该项规定被界定为系反洗钱之需要,但实际上此项措施所影响到的是绝大多数无辜清白的居民,毕竟任何一个社会所谓腐败洗钱都是极少数。不能因为存在这种可能,就认为所有人都有嫌疑。

注意:除了“技术原因”,关键还在于“暂缓”。

该规定发布后我听到的争议如下:

学者质疑:这属于变相限制公民存取款,涉及对公民财产权利的实质约束,仅凭三机关发文恐有违《立法法》的基本原则。

专家反对:让储户说清款项来源与用途是否属于让公民自证清白,是否意味着推定公民来源与款项都是有问题的。

百姓不解:一方面数字人民币推广后现金进一步被控制,如果现在这样的存取款措施 是不是意味着对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原则的抛弃。

民众不安:我原本落魄青年,经过多年打拼小有积蓄,我是不是必须得说清楚我每笔钱是怎么挣来的才是合法的呢?是不是我必须提供每挣一笔钱的完税证明之类的东西呢?那我现在咋证明自己呢?

网友调侃:这就象微信里的那种测试谁把你拉黑了的恶意软件,因为担心有人把你拉黑了,所以时不时就把所有微信好友都检查一遍。

朋友评论:一拍大腿实行,一拍大腿取消,这条政策出台后营造了极为压抑的社会氛围,给民营资本投资,房地产市场恢复等带来极为负面的情绪!想促进经济发展,多营造宽松的环境。不要想尽办法加强管控,想方设法雁过拔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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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水先生

山水先生

这个规定的提案,情理可理解;但实在是缺乏脑子和真正的智慧。其一真是洗钱,谁这么洗,洗到猴年马月!其二真正执行,根本起不到洗钱的作用,形同虚设,浪费大量的时间成本,及给普通用户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希望未来在政策的制定上,制定者能顾全大局,考虑的更全面一起,不要本末倒置,用智慧的脑袋去思考,真正做到利国利民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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