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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 - 商业史话

富豪落榜的三条路数

杜博奇 2013年04月15日

秉承写史笔法,记录当代中国商界变迁。作者杜博奇,财经作者,长期观察本土商业史和公司史,著有《中国高层经济智囊》(合著,中信出版社)、《中国首富报告》等作品。
成功的富豪都是相似的,落榜的富豪则各有各的不幸,这不幸往往表现为生命消亡、企业破产、锒铛入狱几种形式,背后则是经济潮汐、行业变迁之间,政商关系对财富流转的拷问冲击。

    2013年3月,无锡尚德创始人施正荣卸任CEO职务5个月后,又丢掉董事长一职,虽然仍保有约60%股权,但已形同虚设。3月20日无锡尚德破产重组,施正荣家族所持账面财富化为泡沫。

    此时,距施正荣被列为中国首富不过6年时间,昔日威风的“光伏教父”债务如山、众叛亲离,坊间更有“限制出境”传闻流出,其一手创建的无锡尚德股价也从巅峰时期的每股90美元跌入“1美元漩涡”,沦为无人问津的“垃圾股”。

    就在施正荣被免去董事长职务的时候,“光伏双雄”之一的彭小峰卷土重来,夺回赛维董事长之位。这不禁令人想起2012年夏天接受媒体采访时,彭小峰那一番“现在看赛维,就像十年前看乔布斯”的感慨。只是,财富严重缩水的彭小峰,甚至没有资格入选国内的富豪榜。

    富豪榜这一事物已经在中国存在了10余年,中国人也早已习惯了“以财富多少作为衡量事业成功的标准”,当初的好奇兴奋不复存在,富豪们也不再因为“上榜”、“落榜”,恐惧或失落。人们默认大量财富未被统计在内,对代表财富多少的数字的升降不作计较,反倒是富豪落榜的消息更容易引发关注,10多年过去,富豪榜似乎仍没有摆脱“杀猪榜”的底色。

    富豪落榜,以三种方式最为常见——生命终结,一了百了;企业破产;锒铛入狱。

    已故富豪又可分为三类,一是病逝,二是自杀,三是他杀。他杀者以李海仓最著名,事因是与人产生矛盾。病逝者又有两个典型——前中国首富荣毅仁以89岁高龄寿终正寝,温州富豪王均瑶在38岁英年早逝。白手起家的王均瑶被高强度的工作摧毁生命一度在富人间引发生活方式的反思,他毕生没有入选任何富豪榜,只因资产状况复杂令各类榜单制作者望而却步。

    自杀者往往并非性情懦弱、意志薄弱,而是事发突然,挡住了他们的所有退路。2003年秋天,当时的“河南首富”、黄河实业董事长乔金岭在豪宅内自缢身亡。2008年4月涌金集团董事长、“涌金系”架构者魏东在北京家中跳楼身亡。这两起“富豪自杀事件”至今扑朔迷离,众说纷纭,莫衷一是的事因背后,唯一的共通之处或许在于两人均卷入了政商丑闻。

    在中国经商办企业,似乎永远躲不开“政商关系”四个字,你不去找他,他自己就会找上门来。“成也萧何败萧何”。锒铛入狱者、企业破产者或多或少受益于此,最终免不了“栽了跟头”。

    牟其中、杨斌、周正毅、唐万新、顾雏军、张荣坤、黄宏生、黄光裕……这些“落马富豪”入狱不外乎六大罪状:一是虚报注册资本罪、二是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罪、三是内幕交易罪、四是诈骗罪、五是单位行贿罪、六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以上除牟其中犯信用证诈骗罪被判无期徒刑外,其余富豪均是数罪并罚,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其中,像周正毅、张荣坤等人,由于商业帝国建立在自身固有的盘根错节的关系以及一系列非市场化交易基础之上,其企业随着他们获刑瓦解。而与此不同,黄宏生、黄光裕入狱后,他们的企业仍能较平稳运转,他们的股权与财富依旧得到法律的保护,一方面体现了法律对产权的尊重以及自身规范化的发展,更重要的原因在于企业本身清晰的股权结构和成熟的组织机构削弱了对创始人的依赖,从过去“因人成事”向现代企业组织的一大跨越,这也为落马富豪东山再起提供了可能。

    相比之下,经营不善、决策失误导致的企业破产,或许可以视为市场“汰弱留强”的常态过程。无论是2009年荣智健因对赌澳元巨亏而引咎辞职,还是这一轮光伏大跃进中施正荣、彭小峰铩羽而归,固然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非市场因素,却无不说明市场用利润回馈正确的商业决策,也不会放过企业领导者犯下的微小错误,对其进行惩罚。而如果对这种惩罚视而不见,对其中暴露的管理弊端、经营失误、制度障碍放任自流、不加改善,才是最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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