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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子兵法之四:胜

孙子兵法之四:胜

胡泳 2008-07-11
即使作战胜利,却兵卒劳顿、损失惨重、代价巨大,也是作战原则所不提倡的。

    作者:胡泳

    “胜”作为一个普遍的范畴,存在于各种对抗之中。“胜”,既是力量对抗的目标,也是力量运用成功的标志。从这个意义上说,战略是一门如何求胜的科学和艺术,它需要对“胜”做出明确的解释。《孙子》中,胜负观的基本点如下:

    首先,孙子主张战略上的“全胜”(详见《谋攻》)。《谋攻》说:“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孙子强调的是在谋全局、定全策的基础上,以最短的时间、最小的消耗求得全胜。他认为,即使作战胜利,却兵卒劳顿、损失惨重、代价巨大,也是作战原则所不提倡的。

    孙子反对的是西方所谓“皮洛士式的胜利”。皮洛士是古希腊国王,曾率兵与罗马交战,付出惨重代价后最终打败了罗马人。后人以“皮洛士式的胜利”比喻付出惨重代价且得不偿失的胜利,等于说赢了眼前的胜利,最后却导致更大的失败。

    在孙子看来,“不战而屈人之兵”,“必以全争于天下”,是谋攻的最高原则。这种不采取军事手段而用其他手段使敌人屈服的战略,被后人称为“全胜战略”。为了使“全胜”思想更具有可操作性,孙子在《谋攻》中还对胜敌的方式进行了具体的比较和研究。他指出,战争不是胜敌的最好方式,如果将胜敌的手段分出优劣高低来,通过谋划取胜应该是最优的选择,其次是以外交手段胜敌,最下策才是依靠交战和攻打城池的办法获胜。

    “全胜无斗,大兵无创”(《六韬·武韬·发启》)。中国战略的“全胜”思想,是将目标与代价联系在一起看待的。在中国战略家看来,代价过大的“胜”,是“曲胜”,是有缺憾的“胜”;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利益的“胜”,是“全胜”,是一种“至善至美”的“胜”。中国战略思想,不主张力战、苦战,而主张智战、巧战,企求以最小的代价赢得最大的胜利。

    孙子提出“易胜”:“见胜不过众人之所知,非善之善者也;战胜而天下曰善,非善之善者也……古之所谓善战者,胜于易胜者也。故善战者之胜也,无智名,无勇功。”诉诸兵刃,浴血而胜,天下曰善,然而孙子深不以为然,因为为将者既未能见微察隐,取胜于无形,又未能“不战而屈人之兵”,在意志较量上超出对手,故曰“非善之善者也”。如曹操所说,“交争胜也。太公曰,争胜于白刃之口,非良将也。”

    孙子认为,真正善战的将军,没有智慧的名声,也没有勇武的战功。外国人将这句话翻译得非常有趣,即“佩戴勋章最多的将军不是最好的将军”。孙子说,胜敌于易胜,众不能知,故大智者反无智名及勇功。杜牧注曰:“胜于未萌,天下不知,故无智名,曾不血刃,敌国已服,故无勇功也。”梅尧臣注曰:“大智不彰,大功不扬,见微胜易,何勇何智。”

    “胜于易胜者也”寥寥几个字,道尽战场取胜的道理。胜利往往在那些最容易获得胜利的地方,善战者总是取胜于容易战胜的敌人。其中的关键之处在于,争取胜利,要建立在自己实力强大、不可战胜的基础上,要打有准备、有把握之仗。孙子在《形篇》中是这样论述的:古代善于指挥作战的人,总是先创造条件,使自己处于不可战胜的地位,然后等待取胜的时机。因此,胜利之师是先具备条件,然后再去交战;失败之师则总是先同敌人交战,然后期求从苦战中侥幸取胜。

    孙子主张不能不顾客观条件来谈胜负,战胜敌人的关键之处在于已有的客观条件,在于敌人是否有隙可乘。“不可胜在己,可胜在敌。故善战者,能为不可胜,不能使敌之可胜。故曰:胜可知而不可为。”做到不可战胜,关键在于自己创造充分的条件;可以战胜敌人,关键在于敌人出现可乘之隙。所以,良将能做到自己不可战胜,却不能够使敌人一定被我战胜。胜利可以预测,但不可强求,也就是说,要在尊重客观条件的基础上讨论作战的规律,寻求取胜之道。

    “易胜”,同时意味“胜于无形”。张预说:“交锋接刃而后能制敌者,是其胜难也。见微察隐而破于未形者,是其胜易也。故善战者常攻其易胜,而不攻其难胜也。”孙子是这样说的:“因形而错胜于众,众不能知;人皆知我所以胜之形,而莫知吾所以制胜之形”(《虚实》)。如果按照孙子的意思展开思考,我们可以发现,在获胜的思想之中,中国的战略有一种更为高深的理念。这就是,要在对方没有察觉的情况下获得胜利,对方失败了也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被击败的。战略统帅要在一种别人“看不见”、“摸不”、“不动声色”、“毫不费力”的状态下,在一种“制形而无形,故功可成;物物而不物,故胜而不屈”(《文子·卷第八》)的状态下,达到自己的目的。

    本文作者为北京大学副教授 联系方式:yhu@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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