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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创始人经营企业的理由

让创始人经营企业的理由

Jessi Hempel 2013年04月27日
传统观念认为新创企业CEO应该让位于职业经理人,但这开始受到一些投资者的质疑。

    创业家对于自己的产品还拥有道德上的权威。“创始人拥有再造公司的信誉,同时不用担心会因此失去旧部们的支持和信任。”耶鲁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杰弗里·索南菲尔德(Jeffrey Sonnenfeld)说。创新型公司需要不断做出各种重大决策。有时,它必须果断地进入新业务领域,即便这样会损坏自己的主营业务。创始人往往是采取这些果断行动的最佳人选,因为他们比任何其他人都更了解公司的长远愿景。例如里德·黑斯廷斯创建的奈飞,通过推出标志性的红色信封业务,向用户邮寄租赁DVD,挤垮了百视达公司(Blockbuster)。 2007年黑斯廷斯开始推出流媒体业务,最终伤及本公司现有的核心业务。尽管今天奈飞的市场地位尚不明朗,但这一决定性的前瞻性行动相当果断,帮助公司顺利渡过了一次颠覆性的技术变革。

    也许最重要的一点是,创始CEO对公司经营通常有长远打算。 CEO的平均任职时间只有八年,但创始CEO则往往致力于毕生经营自己的企业,希望在通过新产品或者新服务改变世界的同时留下自己的遗产。另一位开拓者本·霍洛维茨(Ben Horowitz)在一篇很有启发意义的有关创始人的文章中写道:“他们的情感投入超过股权利益。”以杰夫·贝佐斯于1994年创办的网上书店亚马逊为例。尽管公司在1997年公开上市,但贝佐斯采取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商业模式,四、五年内才缓慢地展现出来。分析师和投资者对此颇有怨言。但是,在互联网泡沫破裂之后,亚马逊公司却实现盈利,贝佐斯还持续不断地带领公司尝试各种不断出现的新机遇。

    尽管《财富》杂志评选出的开拓者都还处于事业起步阶段——他们的公司年龄都不超过五年——但他们却都致力于领导公司实现长远发展,许多人甚至宣称永远不会出售自己的公司,例如Kickstarter公司CEO佩里·陈(Perry Chen)以及Airbnb公司CEO布莱恩·切斯基(Brian Chesky)。

    大多数创始CEO都失败了,原因很简单:大多数新创企业均以失败告终。即便是取得成功者也可能只是昙花一现:许多聪明的创始人,可能会因为错失市场良机而导致业务失败,比如黑莓手机(BlackBerry)创始人迈克尔·拉扎里迪斯(Michael Lazaridis)和雅虎网站(Yahoo)创始人杨致远(Jerry Yang)。但是其中也会有少数像亨利·福特(Henry Ford)和雅诗·兰黛(Estée Lauder)那样的人,他们眼中看到的不是当下的而是未来的世界,并建立一家公司引领人们朝着那个方向前进。在未来历史学家的笔下,21世纪出现的这样的人很可能是伟大的创始人。

    译者:郑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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